北京将在年底前建立市、区、乡、村四级林长体系
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(尹星云)近日,北京市发布了《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到2021年底,市、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形成,各项制度基本建立。
通过构建党政同责、属地负责、部门协同、源头治理、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,形成了保护发展首都园林绿化资源的强大合力,助力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。
四级林长体系扎牢资源保护“安全网”园林绿化资源是首都生态系统的主体,是维护首都绿色生态空间、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坚实基础。
随着造林绿化建设不断推进,北京市森林覆盖率已达%,森林蓄积量达2520万立方米,城市绿化覆盖率达%。
林长制的实施,将可以强化领导干部生态保护属地管理责任,将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,促进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,实现首都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的长远发展。 《意见》要求,到2021年底,市、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形成。 北京市总林长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。 区级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林长制工作。 乡镇(街道)级和村(社区)级林长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。 2025年,全市将建立责任明确、协调有序、监管严格、运行高效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。
而到2035年,林长制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,园林绿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,确保首都绿色生态空间保持稳定,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效益显著提高。
林长制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。 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全市将建立“市统筹、区主责、乡镇(街道)运行、村(社区)落实”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机制,并建立完善调度、巡查、部门协调等相关制度。 市、区总林长和林长每年至少进行1次调度,市、区级林长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,乡镇(街道)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,村(社区)级林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,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。 通过建立部门协作制度,还将形成在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区域全覆盖资源全监管北京推行林长制,突出城乡统筹,全域覆盖,京华大地上的一山一水、一草一木,都有了“当家人”。 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林长实行分区(片)责任到人,确保逐地逐片、一林一园落实管理主体,实现山有人管、林有人造、树有人护、责有人担。
《意见》还明确,各级林长不但要把森林绿地管好,还要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湿地、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等一切园林绿化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,而有关湿地保护还将与全市河湖长制责任区域全面对接,实现全方位、立体式的资源监管。
各级林长还要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、宜林荒山造林和留白增绿等重点工程,进一步拓展绿色生态空间,同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等新发展理念,不断丰富森林湿地的生物多样性,提升首都生态资源质量。
各级林长要逐级签订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,森林覆盖率、森林蓄积量等重要指标将被纳入首都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。 而林长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全市还将设立林长制公示牌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 管好绿用好绿让园林绿化资源“活起来”林长制的实施既可以让生态资源得到保护,更将“点绿成金”让首都的绿色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。 据统计,全市果树种植面积达200万亩,集体林地有1480多万亩,是首都重要的绿色资源,更是京郊农民绿岗就业和生态增收的重要载体。
各级林长可以结合区域特色,深入挖掘森林资源的多种潜力,盘活绿色资产,大力发展生态旅游、森林康养、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,做好绿色发展文章。 据了解。
林长制的实施,将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加快建立新型集体林场。
而通过探索构建生态保护社会共建共治的新机制,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绿色产业惠民相关政策。 全市将充分利用现有生态林管护政策,全面实行村(社区)级林长、林管员、护林员“一长两员”的末端管护模式,夯实管护责任“最后一公里”,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,并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,创新基层保护管理措施,实现智慧管理,提高监管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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