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青岛二中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有关事宜公告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更新日期:2018-01-20 浏览次数:次
2018年青岛二中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
面试有关事宜公告
根据2018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要求,面试定于1月21日(星期日)进行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报到时间、地点
1.报到时间:根据《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》(见附件1),面试应聘人员1月21日上午6:50报到,应聘人员全天在考点封闭面试。
2.报到地点:青岛二中中心广场(崂山区松岭路70号)
二、面试安排
数学、心理专业面试分为说课、答辩;物理专业面试分为说课、答辩、技能测试。面试说课15分钟、答辩5分钟,物理专业技能测试20分钟。
三、成绩公布
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(www.qderzhong.net)公布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(两证缺一不可)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。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,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。
2.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。
附件:1. 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
2.应聘人员守则
青岛二中
2018年1月19日
附件1
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
附件2
应聘人员守则
1.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,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。参加初试和面试须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(两证缺一不可)进入报到地点,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。
2.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,并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面(初)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。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,每名应聘人员面(初)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。
3.应聘人员分面(初)试组抽签确定面(初)试顺序。应聘人员按面(初)试序号进行面(初)试。
4.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,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面(初)试纪律,不准携带各种资料、书籍、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(初)试考场,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课本上涂写或作记号。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,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,备课使用的教材不得带出备课室。
5.应聘人员面(初)试时应先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(初)试序号和应聘岗位,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。应聘人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课、答辩和技能测试。面(初)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。
6.面(初)试结束后,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点,离开时不得将面(初)试考场的教材、资料和物品带走。
7.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自觉接受监督,遵守面(初)试规则和考试纪律。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,参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的有关规定处理;触犯法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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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试有关事宜公告
根据2018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要求,面试定于1月21日(星期日)进行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报到时间、地点
1.报到时间:根据《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》(见附件1),面试应聘人员1月21日上午6:50报到,应聘人员全天在考点封闭面试。
2.报到地点:青岛二中中心广场(崂山区松岭路70号)
二、面试安排
数学、心理专业面试分为说课、答辩;物理专业面试分为说课、答辩、技能测试。面试说课15分钟、答辩5分钟,物理专业技能测试20分钟。
三、成绩公布
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(www.qderzhong.net)公布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(两证缺一不可)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。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,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。
2.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。
附件:1. 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
2.应聘人员守则
青岛二中
2018年1月19日
附件1
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
面试组号 | 招聘岗位 | 面试时间 | 面试人数 | 备注 |
1组 | 物理专业 | 1月21日全天面试 | 18 | |
2组 | 数学专业 | 1月21日全天面试 | 13 | |
3组 | 心理专业 | 1月21日全天面试 | 38 |
应聘人员守则
1.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,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。参加初试和面试须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(两证缺一不可)进入报到地点,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。
2.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,并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面(初)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。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,每名应聘人员面(初)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。
3.应聘人员分面(初)试组抽签确定面(初)试顺序。应聘人员按面(初)试序号进行面(初)试。
4.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,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面(初)试纪律,不准携带各种资料、书籍、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(初)试考场,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课本上涂写或作记号。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,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,备课使用的教材不得带出备课室。
5.应聘人员面(初)试时应先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(初)试序号和应聘岗位,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。应聘人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课、答辩和技能测试。面(初)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。
6.面(初)试结束后,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点,离开时不得将面(初)试考场的教材、资料和物品带走。
7.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自觉接受监督,遵守面(初)试规则和考试纪律。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,参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的有关规定处理;触犯法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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